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抑郁症已成为世界第4大疾患,预计到2020年,可能成为仅次于冠心病的第二大疾病。官员也是人,患上抑郁症并不奇怪。问题是,患病之后,其家人是否知情,组织又是否知情?如果组织知情了,该不该让其继续待在关键位置上?
对官员的选拔和任命,除了符合必需的程序,是不是也应该引入新的门槛,即患有严重疾病就不应该担任要职?或者不应该继续留在关键位置上?否则,这既害了患病的官员,也会埋下隐患——一是该官员可能无法胜任职位要求,二是因疾病问题,往往会损害公共利益。
不知道还有多少官员患有抑郁症?为了减少悲剧发生,为官员健康计,更为公共事务计,不妨迅速对官员进行一次全面和真实的大排查,让患病官员及时救治,免得因继续留任官员而贻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