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检察官认为,要对街道一把手形成有效监督制约需从分权、制衡、监督三方面着手。要通过制度设计,让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形成不同领导的合理分工负责。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杜绝在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认为,要扭转“街官”贪腐这一局面,更为关键的是要转变思路,将经济发展统筹到市级政府,避免基层对资源的零散化开发,从而弱化街道办的经济发展功能,强化街道办的公共服务功能。
常伟认为,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存在着不小的利益诱惑,仅仅依靠道德手段约束手握资源分配权的“街官”是不现实的。只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等各种形式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减少“街官”被腐蚀的机会,才能有效预防“街官”腐败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