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考录简章 读书人网(www.reader8.net)编辑最新整理提供相关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更多更全更新的教育考试类相关资料在这里,时刻关注我们,祝您成功!
监督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
省纪委:0971—8483188
省监察厅:0971—8482559
省公安厅纪委:0971—8293203
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6139342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971—8293069
本简章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4月29日
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记过以上(大学期间)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它原因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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