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年来,全国多地频发化学品污染环境事件,而被疑因受到污染出现“癌症村”的报道也频频见诸媒体。但是,长久以来,还未有证实环境污染导致“癌症村”的出现。2013年2月7日,环保部印发了《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表示,因受有毒化学品污染,个别地区出现“癌症村”等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标准表述】
[现状]
目前,我国仍在生产和使用发达国家已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的部分有毒有害化学品,此类化学品往往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遗传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性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长期或潜在危害。
近年来,我国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及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局部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浓度高于国际水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造成多起急性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多个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癌症村”等严重的健康和社会问题。
2010年以来,相继发生紫金矿业泄漏污染事件、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陆上输油管道爆炸火灾引发海洋污染事件、杭州苯酚槽罐车泄漏引发新安江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不良社会影响。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以前“癌症村”还只出现在中东部个别地区,目前已有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
首先,中西部地区此前发展相对落后,污染致当地的生态发生变化,而农民环保意识缺乏,话语权也更难找到表达的渠道。
其次,污染企业是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方政府针对举报往往重视不够。
此外,污染企业一般都在水源周边,所以河流两岸污染较多,河水的流动带来更大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