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剖宫产 重型胎盘早剥,尤其是初产妇,不能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者;轻型胎盘早剥,胎儿存活,但有宫内窘迫,需要抢救胎儿者;或破膜后产程无进展,产妇情况恶化(不论胎儿存亡),均应及时行剖宫产术。术中发现子宫胎盘卒中,多数不影响宫缩。若取出胎儿、胎盘后,宫缩不佳,应用大量宫缩剂,按摩子宫或/及在宫壁内注射子宫收缩剂,大多数经过积极处理,宫缩好转,流血自止;若子宫仍不收缩或出血多,血液不凝,出血不能控制,则应在输入新鲜血的同时作子宫切除术。
(三)防止产后出血 胎盘早剥患者常易发生产后出血,故在分娩后及时使用子宫收缩剂如催产素、麦角新硷等。如经各种措施仍未能控制出血,子宫收缩不佳,须及时作子宫切除术。如大量出血且无凝血块应考虑凝血功能障碍,按凝血障碍处理。
(四)凝血功能障碍的处理 重点是去除病因,即终止妊娠,必要时去子宫;输新鲜血,补充凝血因子,慎用肝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