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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通关秘诀:阅读方案(2)

2013-03-14 

  六、考试中后期的阅读方法

  考试中后期,尤其到后期,阅读变成快速浏览、查阅和检索,无论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都是如此。像看电视时候手中的遥控器,不停地切换频道:阅读、练习、记忆;阅读辅导用书、阅读法律汇编、阅读试题解析……三种备考方式,和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这三件套融合在了一起。

  中后期许多考生已经是手不释卷了,拿着法律法规汇编反复的阅读、记忆,你从他的辅导用书、法规汇编、试题解析的书口就可以看出他用功的程度。一般手脚再干净的考生,法规中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部分书口是暗灰色、或者深灰色。

  这时的阅读实际上完成的是知识、重点、考点的,法条、辅导用书、试题的一个整合的过程,这时候考生既要记忆重点、有想查漏补缺。到最后查漏补缺的想法逐渐淡化,记忆、掌握重点、考点成为主线。

  七、谁都可以把书读薄,谁都可以找出重点

  删繁就简、找出重点是人的本能,如果人没有这个本能,谁都跑到马路上找亲人、认亲人了。凡人都知道爹妈最亲、其次是配偶、子女、然后是兄弟姐妹、狐朋狗友等等。重点其实就是等级,就是远近亲疏。大家可以看出来类似婚姻家庭法里面的一等亲、二等亲,我们读的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都存在这种情况。法条有核心重点、重点、次重点;试题解析也一样,构成你打底的、地基分数的300分不是重点,这部分一般是单选题、主观题和不太难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构成;还有主观题可以算作次重点,因为他不是有答案的选择问题,而是要你回答答案、运用法学知识去分析、解决、论述问题;真正的重点是构成300分之上60分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辅导用书也如是,六大法是重点: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商经、行政法(我们这里说的六大法不同于六法全书的六法),这六法中又有重点就是民刑,民刑二法入门易、深造难。在备考中要严守历年试题把握难度,千万不要把备考应试当成完善部门法体系。另外,民刑二法搞好了,其他部门法学起来会很有信心,不然在阅读其他部门法不得要领时,会抱怨自己民刑基础没打好好,造成其他部门法学习上的困难。

  有的朋友说读书是把书读薄,这是对的。把书读薄谁都会,不是难事,关键是把书读博,博览群书不是谁都会。300月万字读到50万不是难事。大家都是有这个基础的,这不是能力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具备,也不需要我传授。

  八、阅读不要面面俱到,删繁就简得出重点

  阅读是不需要面面俱到的,你说100遍,考生还是我行我素;你再反复叮咛,你就变成“面面俱到”了。考生第一遍通读可以通观全局、形成一个整体感。以后的阅读就会逐步形成重点、并加以强化。一个备考的考生,仅观察他的三件套的书口就足以判断他是不是读出重点了,是不是择出重点法条了,他目前的备考状态。

  考生都可以删繁就简、择出重点,唯一让他们贪多求全的原因,是“挂一漏万”的心理作祟。实际上,把重点章节、重点法条以及考点把握住,掌握到考试要求的深度,通过司法考试易如反掌。

  每个人都会在备考中走许多弯路,尽管走了弯路但是回归重点、删繁就简,还是可以殊途同归通过司法考试的。许多考生在离开考场时,才感到恍然大悟,感触至深、溢于言表。自己为了求全求细看了很多根本考不到的知识点。他忽视了不是辅导书的所有部分、所有法条都可以设计题目、形成考点的。如果,他能在考前两周看看命题人的试题解析,而不是在阅读辅导用书或者听授课录音,他的结局会截然不同;如果两周后在给他一次应试机会他会100%通过。

  通过司法考试主要靠自己、其次是学习氛围、再其次才是知识点讲授。辅导机构也是如此,他核心能够提供的、考生最渴望的是学习氛围,而这一氛围恰恰是考生群体自己所构筑的,但是无法自发的形成。至于辅导讲授我听了近些年几乎所有的录音,名师们的授课录音我收集的最全。李仁玉教授在10年前刚刚出山的经典14盘录音磁带,我至今保存完好。我的感受就是了无进展。我10年前写的备考文章被许多机构“新瓶装旧酒”或者旧瓶装旧酒原封不动的倒腾出来,这不是一个收藏行业,是一个需要与时俱进的辅导行业。10年了说明市场少有用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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