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答案】BC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据此确定A符合规定,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该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结合此两条,C选项错在没有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该法第1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D选项符合规定。
【陷阱分析】该题ABD三个选项都是对原刑诉法内容的修改,需要准确记忆。而C选项这个知识点在第34题有关逮捕的题目中有所涉及。也就是遵循“谁办案、谁通知、谁讯问”的规则。因为办案机关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详细信息,所以由其通知家属能提高办案效率;由办案机关直接讯问,方便其了解案情、解决疑点,有助于案件的处理。
如果是这样考点重复的题目,有的人还做不对,就要好好审视一下复习思路了。真题所涉考点,每年都有对往年试题考点一定量的重复,如果连这样的分数都不能全部拿到的话,那我认为你是不值得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