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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解读指导:一审判决种类(2)

2013-01-10 
一审判决种类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记忆点:两罪名、两无罪,部分清楚16岁;精神病、过时效,死亡裁判要记牢。

  两罪名——不改变罪名的有罪判决;改变罪名的有罪判决。

  两无罪——清楚的无罪;不清楚的无罪 16岁——16周岁

  精神病——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

  死亡——被告人死亡的

  裁判——裁定终止审理;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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