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辅导备考
复习指导
司考真题
考试动态
模拟试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报考指南
辅导备考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辅导备考
>
新刑诉法解读指导:刑事代理(2)
2012-12-26
刑事代理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查看更多
下一篇
本文网址:
https://www.reader8.net/exam/20121226/1102230.html
读书人精选
热点排行
2013年司法考试法理学之法的渊源和分类
2013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多项选择题练习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罪责刑相适
2012年司法考试新刑诉法解读指导:直接言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防卫不适时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共同犯罪的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破坏环境资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走私罪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卖淫犯罪
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解读指导:侵占罪与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