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银监会的职责
根据中国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分局的授权,负责对本地及其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负责分局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依据省局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2、依据省局授权,审查和批准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
3、负责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依据省局授权,审查和批准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5、负责统计、分析、上报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信息,依据省局授权进行信息披露。
6、对本地区金融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的处置意见和建议。
7、负责分局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8、领导分局派出机构的工作。
9、承办中国银监会和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