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还应该要扮演被监督者和监督者。在当前的体制下政府首先是被监督的对象,因为它参与了拆迁的利益分配,并且手中有强大的行政权力,这些都使政府非常容易损害被拆迁户的利益。谁来监督政府呢?一个是人大,一个是媒体,最后一个是群众。不过这三个方面的力量都非常弱,要解决好有待于长期不懈的努力。监督者是政府扮演的另一个重要的角色,它要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开发商和房屋价格评价的中介结构,防止他们损害公共利益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同时也要做好自我监督,通过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监督来杜绝拆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德国文学家歌德曾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现实总是要比理论复杂得多,政府在拆迁中角色应该如何定位不能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比如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现在各方都还在争论不休,又比如现实中有一些拆迁既涉及公共利益又涉及商业利益,是一种混合的行为……。不过无论问题多么复杂,只要我们摆正心态,不断在实践中摸索,一定能够在拆迁过程中实现各方利益的伟大妥协,为争取更大的胜利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