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凭证的审核要点
1.审核营业账簿计税情况
(1)首先审核企业有无错划核算形式,漏缴印花税的问题。
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单位,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之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的适用范围;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2)审核资金账簿计税情况是否正确。
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大于已贴印花资金的,应按规定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税票。
(3)审核其他账簿是否按规定计税贴花,除总分类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是否按件贴花。
2.审核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情况。
(四)应纳税额的审核
1.减免税审核要点
免纳印花税的: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②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③国家指定由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④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⑤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⑥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住房租赁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用房的,暂免贴花;⑦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⑧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履行完税手续审核要点
三、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购买印花税票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