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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招聘公告(2)

2012-09-29 

五、考试

  (一)笔试: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考职位。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核:在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进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 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在考核阶段验证所提交材料真伪。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八、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为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咨询电话:020-38828270  谢先生

  附件:

  2012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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