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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2012-09-29 

五、体检

  对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人员,由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市级综合医院体检,参照公安部政治部《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在网上公布。如同一专业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另一家市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政审

  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考察政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政审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了解与招聘岗位匹配度。

  对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不少于4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统一组织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

  除《公安基础知识》外,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潍坊职业学院对面)一楼107室。

  联系电话:

  18866757678、18866757679(公开招聘工作业务政策咨询)

  0536-8272090(网上报名工作技术咨询)

  附件:公安事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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