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导办工作人员的公告(2)

因工作需要,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业务导办人员3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六、试用期及待遇

  经考试录用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待遇报名时告知,食宿自理。

  七、本公告由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瑞兴 颜瑛虹 联系电话:2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