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六、试用期及待遇
经考试录用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待遇报名时告知,食宿自理。
七、本公告由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瑞兴 颜瑛虹 联系电话:2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