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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2-09-27 

  因工作需要,建设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2名、税源监控服务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志于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即198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5、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

  6、能上夜班(上半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13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月工资由基础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组成。

  二、招聘税源监控服务专员职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广州市户口,男女不限,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优先),有较强的统计能力,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13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工资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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