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水文专业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各占50%。
(2)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用汉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达翰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民族报考人员笔试加10分)。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道德状况、逻辑分析和语言表达综合能力、形象仪表等
(2)面试结束后,当场计算并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等内容。
如在考察环节有放弃者或不合格者,由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增补考察对象的书面申请,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核准同意后,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考察。
九、公示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水利厅政治部以及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付幼华 (水利厅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监督电话:0991—5869208
马忠业 (水利厅政治部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991—5816571
陈 浩 (水文水资源局监察室副主任)
联系电话:0991—5819203
附件:1、水文水资源局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