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报考信息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2-09-25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28人 25日报名

  (三)测评和考试

  1.综合评估。由院成立的公开招聘评估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应聘资料进行量化评分,所得分值即为应聘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原则上取前3名(招聘数为2名的岗位取前6名,招聘数为3名的岗位取前9名)进入笔试和面试。

  2.外语测评。对加试外语岗位入闱人员,统一进行外语水平测试考试。招聘岗位的外语合格分数线,由评卷专家组根据岗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合格者的外语测评成绩和已确定的综合评估分值,按照4:6的权重比重分别计算,相加后所得分值即为参加外语测评人员综合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

  4.面试。组建考官团,进行面试考评。面试结合应聘者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成果积累、应聘岗位要求等,以问答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思维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作进一步考察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聘统招本科和统招硕士岗位人员需履行以上四项程序。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只需履行综合评估和面试程序(有加试外语要求岗位需加试外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统招本科和统招硕士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高级职称岗位人员:

  综合成绩=(综合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拟录取人员。

  (四)体检

  拟录取人员由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院考察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hlass.com/)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和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七)聘用

  录取人员由院人事处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调动的书面意见,否则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八)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雪

  联系方式:0451-86497914

  电子信箱:hljskyzhaopin@126.com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计划表

  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二)、(三)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