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事业编,能否终结体制内诱惑
所谓事业单位,一直是一个中国独有的概念。在国外,一般是将类似所谓事业单位的社会机构称之为社会公共部门或社会公益性组织。有资料表明,我国最早使用事业机构称谓是在1955年7月全国人大的一份报告中,而一直到1998年国务院办颁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才第一次给它规范化定义,即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公益性服务的社会组织。
那么,要让公益性服务更健康、更有效率地工作,而不是消解全社会的创新动能,这场涉及4000万人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就极其关键了。改革的重要步骤,就是厘清事业单位与行政权力、与市场行为的关系,这就要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重组与剥离。而冻结事业编制,就是下一步进行分类、重组与剥离的前兆。
不过,毕竟事关4000万人的命运,所以,这场改革既要坚定不移,又得慎之又慎。当年国企改制时,众多下岗工人承担了痛楚的改革成本,现在轮到了事业单位,长痛毕竟不如短痛,我们只希望这痛楚会换来更广大民众的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