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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2012-09-24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2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6673626。

  监督电话:8455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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