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逻辑推导法,是指在不能直接认定正确选项,也不能通过排除法确定正确选项的情况下,根据题干内容和四个选项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确定答案,通常是分析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来予以认定。
解答选择题的方法之四:直观感觉法
参加过司法考试的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许多题开始答对了,但由于拿不准到底是否正确而犹豫,回过头来左思右想后,对答案进行修改,结果又将正确答案改错了,懊悔不已。以致有些同志开玩笑地说:“初恋的感觉最真挚美好,答司法考试题要像初恋一样钟情于自己的直感直觉。”特别是在不能确信初始答案错误或者说对重新作出的选择也无确切把握证明正确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改动。虽然改与不改都具有押、赌的性质,但实践中毕竟凭直感选择的答案正确率高一些。当然,采取直观感觉法是在运用直接认定法、排除法、逻辑推导法仍不能确定答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的下策。
司法考试要付出辛勤的努力,答题技巧可以起到添柴加薪的作用,有时也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重要作用,因此,考生在最后的时刻应注意总结司法考试的答题方法。成功总是眷顾有准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