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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军医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21 
第二军医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七、几点说明

  1。地方应届考生一经录取为军队计划学员(即入学同时入伍),入学后经复查复审合格后,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享受军队干部待遇,考生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全军统一分配。

  2。地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入伍,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700元/月,每年发放10个月)和各培养单位的奖助学待遇(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3。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4。非统考综合科目考试内容:

  308护理综合:参照国家教育部“护理综合”考试大纲,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349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352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353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611药学综合(科学学位):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14卫生事业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统计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617生物综合(二):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631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703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709 卫勤管理综合:军队卫生勤务学、军队卫生事业管理学

  5。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参考书目以现行统编教材为标准,我校不再另行指定参考教材和其它参考资料。

  6。我校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报考。

  7。联合培养单位仅限招收军队在职干部考生,请军校应届生、国防生和非军人考生慎重报考。

  8。招生专业方向和导师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mm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专业目录”查询。学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教育部和总部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9。奖助学金:详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情况

  八、其他

  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mmu.edu.cn查询。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81870842、8187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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