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严必须捍卫,党纪条规更加必须遵守。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王立军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同时还是党的干部。他不但徇私枉法、叛逃,而且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既触犯了法律,同时也违背了党纪。对他的严肃处理,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是对群众呼声的正面回应,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一次再提升。这也是“法治精神”的题中之意。
王立军案以及牵扯出的其他案件,是中国发展大局中的偶然事件。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任何问题和事件不会影响中国对改革开放路线的坚决坚持以及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坚定坚守。这一系列案件的依法处理,是党和国家的一次“刮骨疗毒”,丝毫不影响社会的稳定,不影响民众对党和国家信任。因此,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即将召开的十八大,必将引领全党和全国人民继续沿着法治道路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