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校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予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单位的关系,因其所在单位不同意或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被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寄出,请考生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避免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录取通知书发出前,我办先与考生签定《中共中央党校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4.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网站查看有关信息(网址:http://www.ccps.gov.cn/)。初试成绩在我校网站查询,初试成绩单不邮寄。
5.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微博)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研招办备有简章及往年专业课试题汇编,有需要者可电话或通信联系。电话:010-62804348,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共中央党校南院85楼102室研究生院研招办,邮政编码: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