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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21 
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我校各专业委培生或自筹生需交纳培养费,培养费标准为每学年壹万伍仟元(通信与信息系统、应用化学等学术型专业为每学年壹万元)。

  2、我校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学校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只能回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3、近年来我校硕士生报考与录取比例约为3:1。

  4、近年我校研究生毕业去向趋于多元化,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总体就业率良好。

  5、考生在报考与录取期间,请不要直接与导师联系。有关报考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我校研招办联系(uiryzb@uir.cn)。我们将通过校园网发布相关信息,欢迎考生经常浏览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www.uir.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 邮编:100091

  联系电话:010-62861184 传真:010-6286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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