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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21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5.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和参考书请见表2。

  表2 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3.报考学术型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三个研究领域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2013年我校各专业均招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计划外自筹经费研究生。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具体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5.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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