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体检人选安排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和福利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均纳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咨询电话:6752968;举报或投诉电话:纪检监察6752632。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