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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2)

2012-09-16 
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市区初中、高中学校教师15人,2012年9月17日至9月28日期间到双鸭山市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数学、语文、物理、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学科考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参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

  (二)技能考试

  报考音乐、美术学科考生须参加技能考试,具体内容另行通知,报考这两个学科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技能考试之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内容侧重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试用期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各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岗位。同时,执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被聘用的初中教师须到市区边远薄弱学校支教三年。

  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69?4629935、462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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