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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15 
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体检

  硕士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推荐免试生须参加复试。

  5、对同等学力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录取标准相同。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任务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分别签定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lzjtu.ed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1100人,具体招生数待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确定。

  (五)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www.lzjtu.cn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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