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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14 
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相关政策: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其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国防生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以外,所有考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政策择业,户口可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 http://gs.njtu.edu.cn。其它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亦可访问我校各学院网页。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10-51687344 翟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010-51685847 郭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10-51687171 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 010-51688002 邓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10-51687240 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010-51687039 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 010-51688369 黄老师

  理学院 010-51688373 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10-51688708 陈老师

  软件学院 010-51684092 唐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 010-51684824王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 010-51688622卢老师

  有关参考书目请与我校教材科联系,电话010-5168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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