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2年6月9日,第七个文化遗产日,北京市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首次公布《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扶持办法》,承诺给予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用于开展展演展示、学术交流、带徒授艺等传承活动。
对于京剧、昆曲等列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和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著名表演艺术家,给予足额支持,保障其带徒授艺、展演展示、资料整理、集体教学等活动。该办法将于7月初实施。
【标准表述】
[问题]
一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乏人、生存濒危的境况还没有得到解决,现有传承人年岁偏大,年轻人因收入偏低、掌握技艺时间长等原因对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热情不高;
二是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是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不够扎实、深入;有些保护的方式、方法,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没有很好的得到贯彻落实;中公教育版权
四是基层保护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基础薄弱,素质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