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1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朝阳户籍(各县市区)或在朝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南塔东10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须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非朝阳户籍在朝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2632123。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考生自资格审查开始,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具备执业资格的,考核成绩加5分。考核成绩未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聘用。
(二)时间。考核时间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三)考核结果请于考核结束一周后,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