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辅导备考 >

2012年司法考试新刑诉法解读指导: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1)

2012-09-07 
漏罪、新罪和申诉的处理

  (一)漏罪、新罪的处理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申诉的处理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