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研频道 > 考研资讯 >

2013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06 
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手续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摄像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微博)”作为报考点(包括现场确认信息),报考点代码:1131。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

  3. 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

  4. 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 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四、初试与复试

  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者按我校网上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说明:调剂复试遵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

  五、报考的相关规定

  (一)报考费用: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以及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二)学习期限: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二年半。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三)录取类别: 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执行。

  六、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初试)。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1149

  研招办E-Mail: yjsbbwu@163.com

  联系电话:(010)89534461,联系人:高老师

  本说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学校研招办负责解释。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