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及株洲水务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2日-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个人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填写报名表(见附表)。
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68号(株洲市水务局516室)
联系电话:0731-28686741 刘正龙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学历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名费100元。报名人数与任职岗位达到1:3才能开考。特殊专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招聘职数开考。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面试”两种综合考核方式。001职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002职位采用“专业测试+面试”方式。
1、笔试
①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测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本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由专家组命题现场操作测试,专家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
①根据笔试阅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取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②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本科生按1:1,研究生按1:1的原则确定政审及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聘对象自理。如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由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市纪委 0731-286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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