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作尿肌酸、肌酐、17-羟类固醇、17-酮类固醇、钾、钠、尿糖定量检查,可测定24小时尿总量,记录于检验单上,取出100ml尿液送验,其余弃去。也可将24小时的尿标本分段留取,即:7-11时为第1次,11时-17时为第2次,17-21时为第3次,21时至次晨7时为第4次,作为4段尿糖定性检查。如浓缩检查结核杆菌或作尿蛋白定量检查,则将24小时全部尿液送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