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进行面试的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考生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书原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审查出现的岗位空额,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因弄虚作假被查属实,且产生严重后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所有事业单位招聘。
七、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表)。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4、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1:3(紧缺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可递补一次。如递补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生可旁听。
4、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因面试当天考生缺考达不到1:3(紧缺岗位1:2)面试的岗位,体检入闱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它岗位体检入闱的最低分数线。因考生未达不到合格线的岗位,则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7、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入闱,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九、体检
体检由市人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十一、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对象是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大中专毕业生。考试选调人员可不参加素质测评。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5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毕业生,由市人保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十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市发改委办公室:8211520
市林业局人事科:8112485
市港口管理局人事科:8231866、8436278
市房产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813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