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初试
(一)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五)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化学(农)、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2.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委托、自筹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原件等。
九、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全部免交学费,并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十、其他说明
(一)我校各学院招生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大约为8%。
(二)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前,考生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未经同意的网报信息无效。2013年我校拟招收单考生10名,招生指标原则上用于强势学科招生,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单独考试考生不能调剂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类别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四)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近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专业课试题及考试大纲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六)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网页相关内容。
(七)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