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交付
3.《物权法》第27条就占有改定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例:2011年3月12日,甲卖给乙一台车床。甲欲继续使用3个月,双方于3月13日又签订了一个租赁3个月的合同。
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何种交付?何时为交付?
答:甲、乙之间为占有改定。以租赁合同成立之时为买卖合同标的物之交付。
例:2011年3月12日,甲卖给乙一台车床。甲欲继续使用3个月,双方于3月13日又签订了一个租赁3个月的合同。
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何种交付?何时为交付?
答:甲、乙之间为占有改定。以租赁合同成立之时为买卖合同标的物之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