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
1.2013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3 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3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名。 201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 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审核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并报我校研招办备案后方可下载准考证,参加初试。因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第29研究所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学校主页: http://www.xidian.edu.cn/
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xidian.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xidian.edu.cn/
研招办E-mail: xidianyzb@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