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不是万能钥匙
制造冰毒主要有三种原料:麻黄素、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常用感冒药中就含有麻黄碱,管住了感冒药也就管住了麻黄碱,管住了麻黄碱就能从源头遏制冰毒,从这个角度看,浙江省公安厅的举措似乎也有道理。但是实名制果真能管住感冒药吗?
“感冒药实名制”的逻辑前提是:购买者都实名登记,商家也如实上报。问题在于购买者往往并不愿意实名登记,而且要求登记还会影响商家的生意。换句话说,“感冒药实名制”的双方都没有登记的积极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加上感冒药来源太广,只会使得“感冒药实名制”形同虚设,沦为“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形象工程。
买卖与制造冰毒的确是犯罪,但买卖与使用感冒药却是公民正当的权利。执法手段过多地介入商品买卖领域,不仅会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也会伤害商家与消费者的权益;“感冒药实名制”还可能导致消费者隐私泄露。公权与私权之间原本应该有一定的界限,过多的实名制往往会挤压私权空间,从而伤害公众的利益。
这些年来,各种实名制层出不穷。不仅有火车票实名制、手机实名制,还有茅台酒实名制、菜刀实名制,实名制俨然成了万能钥匙。泛滥的实名制不仅损害着各方利益,也使政府陷入了一种实名制依赖,这种“以邻为壑”的懒惰监管方式,无疑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初衷背道而驰。难怪网友感叹,感冒药也实名了,还有什么不可以实名呢?把名字刻在每个公民的脸上,岂不是更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