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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华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2)

2012-09-04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二)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核对象。

  2.对在体检和考核中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离职。不服从分配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增强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招聘政策、聘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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