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个内容名称很长,不便于单独设置账户,所以也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衍生工具除外。
注意:有效套期中的衍生工具初始确认后,其公允价值变动应根据其对应的套期关系(即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