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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垫江县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2012-08-30 

  七、考试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县广播电视台

  1、公共科目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答卷时间12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详见《一览表》。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2012年9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比例达不到 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需达到县广播电视台其他岗位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

  (2)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技能操作考试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二)其它单位

  1、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各100分,答卷时间各为9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详见《一览表》。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2012年9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2、面试

  面试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 考生笔试总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县广播电视台以外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其它要求:面试成绩【县广播电视台岗位为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下同】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县广播电视台: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50%

  其它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不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社保网和县人力社保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信息发布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考试栏(http://www.djxrlsbj.gov.cn/)查询。

  十二、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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