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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考申论热点——运输超载包月罚款事件(2)

2012-08-30 
运输超载包月罚款事件

  [学者声音]

  ●双方通过违法,都可获得暴利,可谓一举双赢,但是最终危害的是公路设施的使用寿命,是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国家的制度法规威严。——浩任安

  ●所谓治超罚款根本就不是为了治超,也毫无治超的作用,而只是借治超之名“名正言顺”地敛财。——段玉文

  ●此事中,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明显缺位。应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矫正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刘孙恒

  ●公路超载问题久治无果,很大程度上演变为地方创收,原因在于治超的路径与手段都不对头。应当从规范市场秩序以终结恶性竞争,同时严打监管不作为、渎职与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这两方面问题不解决,超载问题必定无解。——马涤明

  ●媒体曝光类似滥收滥罚已经不计其数,最后不是应付性地整改了事,就是将责任推给个别临时工。以执法名义带头违法的零成本,是执罚经济屡见不鲜的根本原因。——舒圣祥

  ●超载的危害大家都知道,执法部门却只管收钱,难道不管百姓的死活吗?——高轨

  ●在罚款“包月套餐”现象的背后,是执法权力的异化,也就是对权力的目的背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服务于公共利益。但在株洲市公路局蛇湖站,权力非为治超,而是为了创收。——杨于泽

  [措施]

  关键词:摒弃利益执法逻辑

  本质上,这种“包月罚款”的做法是对超载行为的变相鼓励,是一种变相的执法创收,只会造成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滋生。治超部门与车主原本是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却因为利益异化成了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最终结果必然是公信力的丧失和交通秩序的破坏,比如催生出更多的“马路杀手”,于社会治理而言,显然是得不偿失。

  “包月罚款”频频出现,反证这种行政思维亟须得到根治,而治本的办法就是要釜底抽薪,即改革现行的行政罚款按比例返还的做法,将所有行政执法产生的罚款收入上缴国库。只有彻底割断用利益主导执法的逻辑,才可能根除“包月罚款”思维,让城市管理部门下定决心治理超载行为,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

  具体来说,化解超载矛盾需要多管齐下。

  教育专家认为:

  一是严格执法,对超载车辆,除了处罚以外,坚决卸载,避免司机产生花钱买超载的心理;

  二是降清理、降低车辆运输成本,减轻司机负担;

  三是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让执法人员收入与罚款脱钩。抑制他们的创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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