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如不合格,则按有关规定从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和考核,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和大通湖区电视台公示,公示时间七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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