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研频道 > 考研资讯 >

2013年新疆天文台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2)

2012-08-27 
新疆天文台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三、其他事项说明:

  1.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3.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4.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第七、八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注意事项:

  请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复试期间的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请各位申请人随时关注我台网页 “研究生教育”栏目中有关推免生的通知及相关信息,由于未及时查看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

  邮 箱:yjszsb@xao.ac.cn

  网 址:http://www.xao.ac.cn/  邮 编:830011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