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说明:
1.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3.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4.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第七、八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注意事项:
请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复试期间的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请各位申请人随时关注我台网页 “研究生教育”栏目中有关推免生的通知及相关信息,由于未及时查看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
邮 箱:yjszsb@xao.ac.cn
网 址:http://www.xao.ac.cn/ 邮 编: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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