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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神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2)

2012-08-23 
青神县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青城镇凤阳社区、花园社区、文林社区、建华社区,黑龙镇建川社区各2名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31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由青神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相关单位参加。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 力等方面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

  七、公示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神县党务公开网、青神县政府网、各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 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新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与应聘社区所在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聘。实行一年一聘。

  聘用后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青神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青神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周凡传,联系电话:028-3882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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