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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

2012-08-23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为满足我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葫芦岛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6日(含)至1994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 (非在职) 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6日(含)至1994年8月25日(含)期间出生)。

  (3)葫芦岛市户籍或葫芦岛市生源。本地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研究生以上学历及报考渤海船舶学院的考生户籍不限。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7日——2012年8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右裙楼二楼)。

  3、报名费用

  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 元。 享受国家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市广电大厦后身150米)。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hld.lss.gov.cn)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有试讲和技能考核要求的岗位,以试讲和技能考核代替面试。

  2、面试的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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