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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